约翰·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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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国的哲学家和教育家。
生平:
杜威出生于美国Vermont的普通家庭里。曾在美国芝加哥大学任教,从1904年起,他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兼任教授教职。杜威曾经到世界许多地方演讲,宣扬他的想法,他曾经到过中国,印度访问,因此他的思想也影响著美国以外的地区。 |
杜威的教育哲学:
杜威在著名的教育著作《民主与教育》中明确表示“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个人能够继续他的教育……不是要在教育历程以外,去寻觅别的目的,把教育做这个别的目的的附属物。”这种“无目的论”的确使人不敢轻易接受。必须记紧的是他在这儿说的教育是跟他心目中追求的民主社会不能分割的,对他而言,特别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他反映的可说是一种美国精神----个体的发展本身已是最终的目的。
他说:“教育的自身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有人,父母,教师才有目的。”如果我们把他的话理解为教育是漫无目的的,显然是一种误解,他“只是要人不因养成社会效率而抹杀儿童青年的天性和当前生活”他不甘心教育沦为“别的目的的附属物”,所以他把教育中的目的这样诠释:
“一个人放枪,他的目的就是他的枪对著放的鹄的。但这个对象不过是一个记号,(使我们对)所欲进行的活动有所专注。”放枪的最终目的并非鹄的本身,而是这记号使瞄准这动作变得具体和有意义,同样,教育历程本身已具发展个体禀赋的圆满的意义,教育的目标只是作为导向和指引。
事实上,他并不否定教育须有“良好的教育目的”,这些目的的特性如下: 1.须建基于个人的固有活动与需要;
2.须能翻成实行的方法,与受教育的人的活动,共同合作; 3.教育家须防备所谓普通的与终极的目的。事实上,当代教育的定位的确摇摆在两类教育目的之间
:一是“使受教者成为定型的产品”,另一是“最终要提高受教者的(创进)能力”。
基于对受教育者本身的重视,杜威反对传统的(traditional)灌输式教育方法,他指出“有人把感官视为一种神秘的筒子,以为我们能使知识经过这筒子,由外界把知识输入心里去……以为只要使眼睛常常望著书本,使儿童常常听著教师的话,就是求得完善知识的秘诀。”他认为灌输式教育方法不是真正的教育,因为“教育即生长(to
grow)”:“生长的第一条件,是未长成的状态……『未』字却有一种积极的意思,并不是仅仅虚无或缺乏的意思。”他肯定这种未长成的状态是充满能动性和潜能的,不是一味灌输能使之充分发展的。
对杜威来说,创造充分的条件让学习者去“经验”是教育的关键: “所谓经验,本来是一件『主动而又被动的』(active-passive)事情,本来不是『认识的』(cognitive)事情”,杜威“把经验当作主体和对象、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主张以这种进步的(progressive)教育方法使学习者从活动中学习,经验本身就是指学习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间互动的过程。但他又说:
“经验的价值怎样,全视我们能否知觉经验所引出的关系,或前因后果的关联。”并不是每一种经验都是有教育的价值的,对经验过程逐渐形成的主体的诠释是关键所在。正因如此,杜威亦指出培养出学习者自习能力是教育的功用,他说:
“教育功用的经验的另一方面,即是能增加指挥后来经验的能力。”他把这种能力的培养称为“改造”,所以他说“教育即改造”。
从以上可知,杜威主张教学方法的实施应紧扣学习者为中心的前提,特别是在儿童的早期阶段的教育“更多地是社会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工作”,后期再慢慢再转向“系统的、技术的知识”。正如伯内特(Joe
R. Burnett)在1979年论及美国教育实践时说: “杜威的教育学在当时或现在,不可能在学校中得到广泛地应用。因为从来就没有培训过进行这种教育的教师,学校也没有这方面的人力物力,家长和政客们也不支持杜威的教育学。”
我们也不能否认,马里坦对杜威式的教育的批评是值得注意的: 他认为“当人们忘记了传授客体(the
object to be taught)以及客体的首要性(the primacy of
the object)时,当手段崇拜(不是有目的、而是无目的的手段崇拜)仅以对主体的心理膜拜而告终时,错误便产生了。”
主要著作:
·《哲学之改造》
·《民主与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 )(或译为《民本主义与教育》)
·《自由与文化》
·《我的教育信条》
·《教育哲学》
·《明日之学校》
·《儿童与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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